中国油价是谁定的?
石油价格机制,是宏观调控的一个工具。这个机制的构成有中字头,也有外资背景的,还有地方能源集团和上市公司等,利益攸关方各有代表。 具体定价流程是这样的: 每月初,各个成员按照最近一个月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情况的贡献率(负值表示上月原油期货价格下跌,正值反之)进行加权计算,得出我国原油期货基准价; 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洋石油和中国煤炭油气的总经销公司分别代表4家中央企业提出国内油价需求,以基准价为基础,结合国际市场变动情况,报请国务院同意后,由国家发改委公布当月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 在上述过程中,有代表性的组织包括: 全国商业石油批发企业协会 国家能源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简言之,石油价格的形成,涉及面很广,政治、经济、军事都影响其形成过程,但最重要的还是供求关系——供给减少,需求增长,石油价格上涨;供给增长,需求减少,石油价格下滑。
我国油价调整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情况每10个工作日公布一次调价信息,国内的油价基本上是跟的国际原油价格,主要就是布伦特原油和迪拜原油的市场价格,根据这个确定国内油价的涨落。
按照2013年3月26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机制,国内汽、柴油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调价生效时间为调价发布日24时。当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时,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实际操作中,国内成品油价格根据美国市场原油、欧洲市场原油、新加坡市场原油价格进行调整,称之为“一揽子原油”,每次调整时根据前10个工作日一揽子原油平均价计算得出调整幅度,这一价格为“调整金额”。
也就是说,如果近10天国际原油价格累计涨幅达到6.84%,按道理国内汽柴油就应对应涨跌10%左右。不过,调整幅度小于50元/吨时不调整,而是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在调整价格时,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军队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汽、柴油实行国家规定的出厂价格。其他成品油实行市场调节价。
供应远洋运输、渔业用油及其他特殊情况用油的价格政策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