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算企业员工吗?
不算,在一般企业里只有法定代表人才算员工,而董事长只是企业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的代名词,不拥有企业的实际所有权,也没有代表企业对外签约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是一个公司或者企业中的法定第一人,有公司章程规定的产生办法产生,有董事会授权的人才有代表公司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总经理、经理担任。因总经理、经理作为公司经营管理的最高职位,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没有犯罪和行政处罚记录,才能成为法定代理人。 但是,有些设立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代表人可由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担任。
所以严格来说,除了股份公司,其他形式的有限公司的董事长都不算是“员工”,而只能算“老板”之一。 不过,在公司中,除经工商登记注册的董事等高层外,还有大量处于中层和管理层的人员,他们的工资和业务提成属于企业的费用,因此对这种工资形式和金额没有明确的法律限制(比如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当然,无论是否具有上述身份,只要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就应依法享受各项劳动法律、法规所赋予劳动者的权利,并履行劳动者相应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