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投资上市了吗?
1、从2008年到现在,国内共有5家企业在美国上市,都是IPO(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没有通过买壳上市或反向收购的方式; 这些企业的业务类型各有不同,但有一个共性:它们的股东都在中国境外,而业务主要发生在境内;而且,这些企业上市时,持有的境内资产大多经过了比较复杂的结构设计。 也就是说,如果只考虑直接上市,并忽略结构设计等因素的影响,那么至少以目前的政策环境来看,大部分境内企业是没办法在A股之外的地方完成上市的。
2、目前,能够直接上市的唯一选择就是“递延纳税”,即按照9%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利润分配的时候再补缴所得税。
3、对于大多数的企业来说,采用这种模式能否享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取决于其是否有足够的现金进行股利分配——因为要补交20%的所得税。 对于一些经营现金流非常充裕的公司而言,可能不存在这样的问题;但是很多创业型的高科技公司在早期都是以亏损为主,即便盈利也往往难以拿到足量的现金进行股利分派。在这种情况下,使用递延纳税的方案就会遇到瓶颈。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现在拟上市公司普遍遇到的困难在于能否顺利过会,而不是过会的财务指标,所以只要财务上不是太差就能满足IPO的要求。对于有充足现金分红的企业来说,采用递延纳税方案未必能享受税收优惠。 但不管如何,采用这样的模式能为企业节省一定的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