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可以休学多久?
休学了可以保留学籍,休学时间在一年以内,应当由父母或者其他户口所在地的群众或本人身份证所在地的群众,向所在地的高校提出休学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经高校审核同意后即可休学;超过一年经学校的批准后可以休学;超过一年的应当向学校的学籍主管部门提出延休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经学校审批同意后可以延长休学期限。
但是高校和学生不得随意违反国家的规定随意改变或任意延长学生的修业年限,不得限制或逼迫学生按照学校的安排选择学习的专业和走向社会就业。
学生休学的情形
(一)由于生病原因,经校医院诊断或诊断医院证明,不能继续学习;
(二)因家务原因,不能在校内上课,请暑假或寒假者;
(三)因特殊困难或者特殊原因,无法继续上课,经学校批准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
(四)根据就业协议,应分配到工作单位和学校安排的休学工作;
(五)参军上学的;
(六)其他原因应当休学。
休学程序
学生提出休学申请,并附相关证明。如医院的疾病证明,或家长书面申请,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的证明,由学校审批。学校签署意见,盖学校印章。
(一)学生由于生病原因,或由于家庭、工作等原因,自己无法继续学习,申请办理休学手续,经学校同意,可以休学。休学时间为一年,休学其间保留学籍;休学期间不得转学或升学。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延后考试的,申请保留学籍。保留学籍应办相关要求在开学一周后办理,办理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所需手续:
① 个人申请报告;
② 县、区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病例报告,或者残疾人出具残疾证,或者有关单位出具的因公致残证明;
③ 其他证明。
(二)学生将上述材料交至学院学生办,由学校指定专人将上述材料报学校主管处(室)进行核实,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盖章。(注:休学材料不能由学生本人办理,因办理时需要医院检查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