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贷款减值?
贷款减值是指金融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通常为一年)因提供贷款或承诺以及其他业务而形成的预期损失,通常以减值准备的形式体现。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金融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可能发生的各项应收款项(不包括委托贷款,下同)及承担的预计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以下各项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略)。资产减值准备包括坏账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金融企业应当同时核算在本企业内各金融企业的应收款项和承担的预计损失。按照本规定提取的减值准备,作为当期费用处理。
金融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试运转收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金融企业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除涉及现金流量套期的以外,计入当期损益。金融企业应当按照该准则第二十六条至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别确定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等各类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金额。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七)项所称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