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企业销售表怎么填?
这个问题,其实很多会计都遇到过,而且也很头疼,因为涉及的知识点比较复杂。我简单讲下关联企业销售报表的编制方法吧! 首先,我们得明白一个概念:什么叫做关联方?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对「关联方」的定义是指: 企业之间的关系不仅体现在财务层面上,还体现在业务层面。判断是否属于关联方关系时不能仅看是否存在财务层面的往来,还要看是否具备业务层面的关联。 满足上述条件之一的企业间就构成关联方关系,需要填报部分财务报表(具体参见当地税务部门的纳税申报表)。
以A公司收购B公司为例,由于A、B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所以需要填报相关联企业申报表(这里只展示主营业务相关的数据): 注意:这里的收入和成本并不是简单的相加减。需要区分是否有增值税,是否包含消费税,是否包含所得税等。在无法准确划分时,需要按主体的全部业务收入*交易发生比例确定计入其中一家企业的收入和成本。
除了上述表格外,还需要提供能够证明业务发生的证据资料,包括合同、订单、发货单、运输单据、收款凭证及发票等资料。 除了上述内容外,还需要特别注意一点是,如果存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此时不需要按照公允价值计量,而应当分别计算交换当日各项资产价值的增值或减值,并调整相应项目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