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建国时有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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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北京的人口没有详细统计,但是有民国九年(1920年)和二十四年(1935年)的两次调查,分别以“京兆”和“首都”称之。 第一次是民国九年(1920年)对京兆地区的调查,发现共有住户44674户,口数188864人; 第二次是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对首都地区的调查,共得户数123039、人口414408。 两次调查之间相隔15年时间,考虑到这15年间历经军阀混战、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应该说是战乱造成的难民潮使得北京的人口大量增加,否则北京人口的增幅不会如此显著。 从1920年到1935年的15年中,中国平均每年的人口增长率为2%左右,而同一时期的北京的常住人口增长率却高达5.5%! 之所以说这是战乱造成的难民潮影响的结果,原因是在太平时代这种增速是不太可能实现的——首先不是人口本身的增长而是战乱导致的人口流失(外省人逃亡到北平)与难民涌入(外省人进入北平),其次这些涌入的人没有在城里安家的,大都暂时住在破庙或者租借民宅里,因此没有户籍也没有登记。

还要说明的是这个统计数据并没有包含伪满皇帝溥仪及其后妃、宫女所拥有的庞大的皇室成员及太监、侍从等的人数,如果加上这些人,则北京城内的总人数几乎翻一番。 关于这些人口来源地的情况,根据民国十九年(1930年)各省县流寓北平的数目,可以做出大致的判断: 华北地区的人民流寓北平者最多,尤其是河北,直隶省(今河北省)和热河两省的民众占了总数的一半以上; 其次是华东、中南和西南地区的民众,其中华东的江苏一省就比华北的民众还多; 最少的是西北五省,除了陕西外其他四省的难民加起来还不及华北的民众多。 这大体上与当时中国的社会经济状况相符:华北人口最多所以难民也最多,而长江中下游的人口则超过华北,华南则又超过长江中下游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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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洪武四年十一月,皇帝朱元璋令中书省谕征北将军徐达:“京畿要地,非置卫守御不可……军土既定,民人何处愿往者,许令随往屯种……以靖北虏,以固畿甸”。

自徐达等人将北平建为北京后,朝廷陆续组织人口向北京迁移。迁入北京的外来人口主要有来自南方的军队及军属与“愿徙者”。

卫所是明朝一种军制单位,在北京设上十二卫和下十二卫,下十二卫的主要责任就是屯田。除护卫皇宫的禁卫军外,北京卫所都有屯田任务。

北京地区实行“操守兼司”,即屯守兼备。“操军”就是平常军士,可以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农活;“守军”是专职从事农耕的军户,不能当差。

当时实行“三分守田七分操练”的制度,农闲时分,操军与守军须协同作战,操练与戍守。据记载,明成祖时北京附近屯田的守军共211500余人,可耕田10000顷,每户平均可得20亩。洪熙年间北京城共有199970户、98784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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