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护照需要什么材料?
一、办理条件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以及持有驻港澳部队军人证或文职干部证的现役军官。
二、办理材料(申请材料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 1.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大陆居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并贴有申请人近期(6个月以内)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2.交验本人身份证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提交监护人签字的同意出境的意见书;申请加急的,还应提交加急理由的证明文件。
4.驻港部队现役军人申办护照的,应提供所在单位意见、军人身份证明、部队复印件盖章的证明函。
三、办理流程 1.准备好上述所需材料后,前往户籍地所在公安局出入境窗口递交申请。
2.选择申请类型,初次申请或者到期换发,补发,更改都须确认种类。
3.现场采集指纹和拍摄电子相片。
4.受理机关发给回执单,按照约定时间领取证件。
四、办理费用 普通护照每本约200元(含照相费、签证卡等费用)。
五、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发放。
六、补充说明 以下情况不予颁发护照:
1.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2.无法证明身份的。例如身份证丢失的,应及时补办后再申办;证件有效期满的,应先补发证再申办。
3.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或犯罪嫌疑的。
4.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不宜出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