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长春是什么冠军?
刘长春,是一名优秀的短跑运动员,中国短跑的先驱,中国竞技体育的良心。
刘长春,1909年11月25日生于大连市普兰店区太平沟乡一个贫困的农民家庭,幼年经历坎坷。1914年,入本村寄宿小学读书,但年幼贪玩,入学不久便逃学,被送进私塾,不久又逃学,开始流浪生活,偶尔做一些短工。1922年,考入大连私立中学,开始接受系统的学校教育。1925年,考入沈阳辽宁省国立第一体育专科学校(今沈阳体育学院)学习田径。1927年,体育专科毕业后,在长春市立第三高中(今长春市十一中学)任体育老师。
1932年,参加在日本东京举办的首届奥运会的亚洲预选赛,在男子100米、200米及400米三项短跑项目上获得第二名,止步于奥运会半决赛。同年,他又在上海参加的第十届远东运动会上,夺得100米和200米短跑两项冠军。
“九一八”事变后,刘长春加入了中国国民党,并先后在东北地区和关内一些城市进行抗日救国宣传活动。
刘长春是中国奥运史上首位参加奥运会正式比赛的国家选手。虽未获任何奖牌,但他为中国在奥运史上争得了荣誉,激发了国人的爱国热情。之后,刘长春曾一度沉迷棋牌,并加入中国同盟会。
1935年8月,刘长春受邀担任蒋介石总统府体育教官。
1936年7月,刘长春在第二次中日马拉松比赛中,率先冲过终点,获得冠军.
1937年7月,刘长春参加在缅甸仰光举办的“东亚运动会”,在男子100米和200米短跑项目中获得亚军。赛后,因路经香港时受到当地华侨热烈欢迎,刘长春在归国的轮船上以“国民健儿,不负所托”之名义,将所有奖金1000英镑捐出,以资助“援华义勇队”前往前线抗日。
1942年,刘长春在汪精卫控制的伪“国际运动会”上与日本短跑选手竞争,获100米亚军、200米季军。赛后,刘长春抗议比赛被废除,拒绝在成绩册上签字,并就此退出体坛。此后,刘长春离开长春,居无定所,从事过各种职业,生活极为困难。
1945年10月,刘长春返回被解放的长春。
1946年2月,在时任全国政协常委、东北行政委员会主席的林枫的关怀下,刘长春被聘请为第一批12名中国人民体育讲师之一,并被派至长春、吉林、奉天(今沈阳)、齐齐哈尔、哈尔滨等地进行国民体育、全民国防教育义务讲演。
1949年9月,刘长春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首届委员。
1950年6月6日,刘长春在日本名古屋去世。7月30日,日本名古屋市立美术馆举行刘长春遗骨认领仪式,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詹敏思博士代表中国政府接收了刘长春遗骨。11月4日,刘长春遗骨葬于新加坡公园。1996年,新加坡为中国授予“光荣与自豪”之称号,以纪念刘长春为传播中国体育文化所做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