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厨房如何办证?
设立中央厨房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60平方米以上与加工供应品种和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25米以上的距离;
2、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有相应的消毒、更衣、洗手、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设备;
3、具有合理的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4、具有经食品安全培训、符合相关条件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与餐饮服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5、具有确保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受理消费者投诉的制度以及应急方案;
6、符合保证食品安全的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