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哪里放烟花?
2016年2月,上海开始实施“史上最严”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允许燃放的区域只剩黄浦江南岸的部分地段。 今年腊月廿九(2月4日)下午3时,上海市公安局消防总队与松江区政府联合举行“2018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新闻通气会”。 会上通报称,从2017年除夕到正月十五,全市公安机关出动警力约7.5万人次、警车2600余辆次;检查人员4.6万人、场所单位1.7万家、出租屋和居民小区6万余处,劝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1.4万起。
通过持续不断的宣传和严格执法,今年春节前,上海市民知晓禁放规定的人数明显增多,市区两级公安、应急等部门加大了对超市、商铺等可能非法售卖烟花爆竹场所的排查力度,并对相关违法案件进行了严肃处理。
然而,尽管警方已加大巡查力度,但市民违规燃放的情况仍时有发生。 “这些照片都是我们在巡逻过程中,随机捕捉的违规燃放画面。”上海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总队副总队长王昕亮告诉记者,在通气会上,他们公布了10张本市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处罚决定书。 记者注意到,这10名被处罚者中,9人是自行购买并燃放,1人则是在他人购买之后,在非指定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对于在非指定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于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公安机关可以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五日以下拘留。
同时,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未经核准发放牌照的电动自行车辆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车辆的机动车;对驾驶人处二千元罚款;对涉嫌走私、盗窃、抢劫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