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的股份要税吗?
一、股票期权计划 1.员工行权时,公司是否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需要。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股票期权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规定,“员工个人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票期权,在可行权的情形下,经税务部门核准实际计税价格后,可以采用递延纳税的方法,即先不缴纳个税,等待转让时再缴纳。”
2.若采取上述办法,公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扣除该部分费用吗?不可以。由于员工获取期权时不支付现金,企业也不将其确认为负债,因此不能作为成本费用核算,不得计提,当然也没有办法在税前抵扣了。 3.假设某员工行权时,该公司亏损,还需要缴纳这些相关的税费吗? 需要。虽然公司处于亏损状态,但员工行权仍应确认相关支出,并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限制性股票 1.员工离职时,尚未归属公司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是否可以收回? 不可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奖励和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34号)第一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非货币形式取得股权,包括其他权益性证券,并经税务机关确认后,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即使员工离开公司,对公司已有股东身份的员工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也不能收归公司所有。
2.如上所述,员工取得股权激励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可否代为缴纳? 不能。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32条规定,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实相关信息无误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纳税人办理其他税务事项时,应当出示能够证明其符合免税、减税条件的证明文件或其他相关材料,经税务机关审核相关资料无误后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