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狮打什么彩票?
我猜题主可能是想问“为什么舞狮要打彩票”,而不是“为什么打彩券”(虽然这两个词意思差别不大);因为如果题主是问后者的话,答案其实非常明显——因为“打彩券”是中国大陆最通行的买法,无论是实体店还是互联网售奖网站,都是这么表述的;而“打彩票”则明确指代了一种购买行为、一种载体形式……
所以,我的猜测就是,题主可能是在网上看到了一些对广东舞狮队的评价,这些评价里出现了“他们靠打彩票发财了”“他们通过打彩票致富了”等描述,而你好奇“打彩票”的具体含义,因此产生了这个疑问。 而如果你仔细查看这些评论,你就会发现一个细节——“打彩票”前面都有定语限定,例如“输钱只输5000打彩票”、“赢钱赢了10万打彩票”等等,也就是说,这里的“打彩票”实际上是被其前定语所限定的,它们真正想表达的意思是“仅输了/赢了5000元”或“总共赢了/输了10万元”……
这种“打彩票”本质上是一种游戏或娱乐活动中的金钱支出概念,与体育竞技没有关系;而类似的,在足球等其他球类比赛后,经常会看到“下注*元,盈利率%”这样的统计结果,这里的“下注”也就是指代参与者实际参与这项游戏的支出,它同样可能与体育竞技没有一点关系。 那么,回到问题的本质,我们不难发现,问题的核心其实是这样:
问题:某项运动(如舞狮)是否应该被允许以盈利为目的?
回答:首先明确一点,任何一项运动只要具备竞赛属性,且参赛人员存在一定水平差距,那么就一定会存在不公平现象。 作为体育运动,竞技性不可避免,而作为竞技竞赛,输赢更是再正常不过。
以盈利为目的,本身并没有错,问题是你怎么来定义这个“利”字。 如果说是以此谋生,那我认为没有多大的问题,毕竟这是公民享有从事任何职业的权力,别人也没权利干涉;如果说是为了赚钱,那我觉得这无可厚非,毕竟人们需要生活,而生活离不开金钱;但如果说是以获取经济利益为主要目的,那我坚决反对,并且认为这种行为侮辱了这项运动的尊严。 什么是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那就是不管你的技术多么高超,只要有人愿意出钱,你就可以随便放弃训练,放弃比赛,甚至故意输掉比赛,以此获利——当然,你有可能因此发大财,但是同时你也会丧失作为运动员的本质和尊严。 而且,我认为更重要的在于,当你以赚钱为主要目的时,你很难再热爱这项运动,因为你的注意力不会再集中在提高技术上,而是集中在了如何能赚到钱上。
或许开始的时候你能赚到很多钱,但那仅仅只是“初浅的贪婪”罢了;只有当你能够持续不断地投入时间、精力并不断积累经验,从而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让你能够长期、稳定地赚钱,才算是真正的“深度贪婪”;而只有当这种欲望变得深刻到连你自己都无法察觉的地步,那么你离失败已经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