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行业如何收税?
3月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研究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调整税率结构,降低中度收入群体税率,完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这已经是个人所得税制度第三次修改了。自1980年以来,我国先后于1994年、2005年和2011年,对个人所得税进行了三次实质性改革。最近的一次改革在2011年9月1日起,将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扣税起征点从2000元上调至3500元。
2012年1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政策正式实施。根据税法规定与中国实际,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论取得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还是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均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即在纳税年度终了后,个人将每一纳税年度内取得的收入一次平均计算得出总体平均收入,在此基础上,减去税收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算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在税率为比例税率的等级税率表中,选择并适用一个适当的等级税率,计算得出每一纳税年度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为什么金融从业者呼声最大?
因为其收入高、客户多,且大多为个人隐性收入,因而也就成了偷税、漏税的重灾区。金融行业的证券投资公司、投资银行、融资中心、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基金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等单位的股票减持定价和股票质押贷款活动中就存在巨大“灰色”收入。这些隐性收入难以证明,更难入账。尤其是私募基金现在如星星之火在蔓延,由于目前没有相应的法规来管理,更是存在隐匿收入,少交、不交税收的嫌疑,且从业人员也往往找不到相应的工作,他们只能将资金集中到自己手中,造成资金来源的隐蔽性、无序性和混乱性,造成国家税收大量流失。
现行个人所得税存在哪些不足?
针对一些高收入者避税、逃税,现行税制存在不足:一是在税收实体法上,缺少对所得来源地进行界定;二是现有分项征税的项目过于简单,难以涵盖现实生活中纷繁复杂的收入类型;三是新税制实行分级税率,税目税率设计过于简单。
金融从业者应该怎么办?
一、财务人员应建立人员、部门、银行账号台帐,对每一个银行账号都有对应的所属人员、所属部门,并定期与银行对帐,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避免以现金支付个人所得税,使帐目虚假,隐患重重。二、注意避免高收入者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达到避税、逃税的目的。如:通过人为拆分收入、减少支出等措施、使个人收入减少或零纳税,达到少缴税或不用缴税的目的,有的通过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将个人收入投入其中,再以投资分红的方式取得收入,逃避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三、对难以认定收入真实性的业务,财务人员应严格要求,对业务人员取得收入必须合理的进行支出,以支出冲抵收入,冲不完的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