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包分为哪几大类?
闲置资产、低效资产和可培育资产。将资产按照类别分成了三大类、12小类。
闲置资产指因各种原因未被使用的实物资产和已停产且短期内无法恢复生产的经营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闲置土地、闲置房屋以及除设备和建构筑物之外的其他长期闲置的实物资产。
低效或可培育资产指未被高效、充分使用的低效资产和存在潜在价值或升值空间的可培育资产。低效资产主要包括高炉容积(含置换高炉容积)≥500m3的炼铁装备、公称容积≥40m3的炼焦焦炉、公称容积≥60m3的电炉、公称吨位≥30t的转炉等相关资产和未达标排放污染环境的炼焦、烧结、球团、铁合金、石灰窑等装备以及生产能力达不到要求的铸造装备,高耗能高排放的石灰窑,产品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工业炉窑,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轧钢企业和其他落后产能设备;可培育资产主要包括产能指标、特许经营权、排污指标、碳排放配额等。
闲置资产和低效资产的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招底价拍、招底价挂、协议转让、折价抵债、折价置换、以资抵债、以资抵租及其他处置方式;可培育资产一般不作为处置标的,需进行资产维护,视情况通过特许经营权经营、产能指标交易,指标置换,碳资产管理和排污指标交易等方式挖掘其潜在价值和升值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