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产假几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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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相关规定,只要生育后连续缴纳9个月生育保险费,即可正常报销,与生育时间无关。如果产后连续缴纳未满9个月的生育保险费,则产假期限相应延长,至满9个月为止。 不过,各地对产假的规定不尽相同。有些地区对晚婚、晚育的夫妻增加了奖励假,如广东和浙江分别规定,经批准晚婚的,男方享受护理假7日游,女方享受奖励假30日;经批准晚育的,男方享受护理假7日游,女方可享受奖励假150日。

在领取生育津贴前,用人单位需要先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费用单位承担。 在领取生育津贴期间,属于职工医疗保险待遇范畴,由基金支付。 无论是顺产还是剖腹产,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产时就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的规定,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 如果企业没有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导致职工不能享受相关待遇的,企业应该负责补偿。

厉彤芝厉彤芝优质答主

我是律师,也是一位母亲! 国家法定休假是98天,加上哺乳假一年,所以总共可以享受173天的假期,其中包含双休日(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及年假等; 但是很多单位只给女性员工放产假4个月,并且没有工资,或者只有基本工资,这属于违法行为! 你好,我现在怀孕七个多月了,想咨询一下关于孩子出生以后的各种事宜以及我可能遇到的困境,希望可以得到您的帮助。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老公是一名消防员,今年去湖北参加灭火任务去了,现在还没有回来,家里就我一个人,因为孕期身体不舒服,又不敢出门,怕车颠簸对孩子有影响所以一直待在家里。之前也没有考虑那么周全,现在想想自己真是后知后觉…… 刚生完宝宝两个月的时候,老公打电话跟我说让我把宝宝的出生证明给他寄过去,我当时就想他是不是要给宝宝上户口啊,可是我刚生完孩子身体还没完全恢复好,而且是在疫情时期不能随便出去,于是我就在网上搜索了一下,看到了您在网上写的一篇育儿的文章,我就加了您为好友,想向您取取经,没想到您竟然如此热心,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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