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律师分级别吗?
新修改的《律师条例》已经取消了对律师的评级制度,改为了分类管理 所谓的“等级”制度,其实主要是针对从事司法活动的律师,也就是所谓的“执业律师”(律师法规定的律师) 而目前我们国家的律师实际上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执业律师,一类是法律援助律师。 这两类律师有共同的称呼——“律师”;但区别还是挺大的——
一、承担的责任不同 1. 执行法律援助任务时,援助律师只能依据法律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不得自行承办案件或者进行其他有偿法律服务。 2. 执业律师可以自主接受委托办理诉讼代理业务或非诉讼业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取得途径不同 1. 申请授予执业证书,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执业申请书; (二)律师事务所同意接收的证明; (三)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司法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有律师资格但未办理执业手续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执业证书,经核准后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注:需要注意的是,上述事项涉及行政许可的,必须由律师本人亲自办理,且需提供原件给公安机关等审批单位进行审查。
2.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公民代理,应当提交当事人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二)社会律师代理,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三)基层法律工作者代理,除须提供本款第一项所列材料外,还应出具基层法律服务所介绍信及对代理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三、业务范围不同 1. 执业律师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 (一)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 (三)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被告的应诉代理; (四)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代理申诉、控告;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2. 法律援助律师的业务范围主要为: (一)刑事法律援助,主要指监狱劳教所服刑人员,以及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发生的法律援助; (二)民事法律援助,主要是指请求给付抚养费、赡养费、救济金案件的受援人; (三)行政法律援助,主要是指被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相对人在起诉或者复议期间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律师帮助而产生的法律援助。 但并非所有事项都列入了律师的业务范畴,例如,立法活动就不在律师业务的范围之内。 另外,值得提及的是,在我国现阶段,除了律师以外,还有很多其他的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他们都不能称得上是“律师”,但都可以称为法律职业者,如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以及律所里的实习生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