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国家投资?
国家投资也叫政府投资,是指政府财政支出通过发行债券和向商业银行贷款等方式融资所形成的资产,并以此来增加政府的投资总量。 (一)国家投资的主体是政府。根据我国现行体制,政府的投融资活动是通过各级财政部门及部门所属单位、建设管理部门和单位具体进行的,所以这些部门和单位的财务行为最终都会为国家投资行为。
(二)国家投资项目必须以有偿方式取得经费来源。由于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着基础作用,因此除了部分公益性项目外,绝大多数的国家投资项目都应有相应的有偿提供资金或提供借款的主体;同时由于国家投资项目往往具有涉及范围广、影响深远等特点,因而其融资方式也应以直接融资为主,只有少数条件特殊的项目方可采用间接融资方式。
(三)国家投资项目的资本金必须全部到位。为了保证建设顺利进行和对投资效果的有效监控,除实行授权投资的机构可以先行投入资金外,其他一切项目都必须落实资本金后,才能进行基建程序。即使采用借款方式进行融资的项目,其资本金的数额也应明确写入合同。至于资本金的性质,可包括国家资金、法人资金和自然人资金等。
(四)国家投资的使用应坚持量入为出原则。凡属国家投资建设或补贴建设的项目,无论是作为经营性项目还是非经营性项目,原则上都要坚持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以促进资源有效配置和投资效益的提高。如果因经营原因损失了国家投资和应得收益,就要负法律责任。当然对某些特殊项目可适当给予政策上的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