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怎么办理居住证?
根据《北京市居住证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北京居住并合法稳定就业、就学或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公民,提供相应材料就可以申领居住证。 《办法》所称的“居住证”与过去的“暂住证”是有区别的,它是基于人口服务管理而推行的户籍制度改革举措之一——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其他地区居住满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为年满十六周岁且未满七十二周岁的中国公民;
2.申请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时间连续满6个月以上的;
3.申请人能够提供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以及暂住地住址证明(住房合同或者房产证明)原件等证明材料即可申办。
注意!以下人员不颁发居住证:
1.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人;
4.服刑、拘留人员。 《办法》还规定,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的,可以适当延长,延长期限不超过30日。 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核实的过程中,公安机关会通过查询社保、公积金等信息系统来进一步核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