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断交了怎么补交?
在北京,如果职工因为辞职、更换工作等原因导致社会保险中断缴纳的,可以由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补缴;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原因导致职工中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则应由单位办理补缴手续,并承担全部补缴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失业人员来说,虽然其可以自由选择缴纳医保费的时间段,但是只能选择“低档次”(月缴费金额=年缴费基数×60%)、“低费率”(2%)来缴纳。而如果是单位员工的话,则可以享受完整的医疗和工伤保险待遇。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根据《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所以,大家在换工作的时候,一定要留意自己的公积金账户情况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