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源信息有质押股份吗?
1、股东借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此行为是否得当取决于两个条件是否成立:
①股东是否存在真实、合理的融资需求;
②有无其他合理的途径能够解决该需求(如上市公司通过发行债券、定增等方式来解决) 若两个条件均不存在或无法有效印证,则存在虚假陈述之嫌——毕竟,将资金存入银行所得利息远远高于10%甚至更高的借款成本。
2、判断前一个条件是否成立的关键在于审查股东与公司是否存在恶意串通的可能性,以及是否存在充分证据证明其确有融资需求。对于后一个条件的审查相对简单一些。
3、若前两个条件成立,则继续考察是否有足够的偿债能力来清偿债务,这一点往往最容易被忽略。
①要看公司的现金流是否足以偿还借款并保留一定比例用以日常运营;
②要考察公司目前所面临的各种合同约定的义务是否能够按期履行,尤其要对可能产生的违约金、逾期付款利息等是否具有足够的现金收入予以重点关注。
③还需要注意,有时尽管公司具备一定的偿债能力,但基于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原则,法院也可能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