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领养外国孩子?
外国人收养中国孩子的流程:
一、向收养人住所地国有关机关申请,主要指向收养人长期居住国的中央政府或者中央政府授权的机关申请。一般国家本国公民收养子女,在本国是允许自由收养还是限制收养,在允许限制的情况下由哪些机关管理收养事项,由哪些机关审查收养申请,这些规定在各国的国内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收养人应该向有关国家规定的机关提出申请。
二、向中国民政部门了解被收养人的有关情况,主要是收养年满8岁以上未成年人的,要向中国民政部门了解该未成年人的有关情况,包括对被收养人的身体健康状况、成长历程、性格特征、心理状况调查了解,以便使收养人能全面考虑是否形成收养关系和确定收养后的收养环境与被收养人相适应等问题。
三、提出书面申请。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被收养人的家庭成员、收养人、年满十周岁以上被收养人同意收养的书面意见、收养人提供的有关自己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处罚记录、收养意向、收养人国力的证明、收养人国中国收养组织同意收养人在中国收养子女的证明,并亲笔签名。
四、办理收养登记。收养人提供的以上文件材料经审查后,符合中国收养法律法规的,对外国人收养中国公民子女的,应当到中国收养儿童指定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登记。外国人收养中国子女后,收养关系自收养登记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