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不能带什么?
一.不能携带的“三品” 《深圳市轨道交通禁止携带物品目录》中列明了三大类、56种禁止带入地铁站和地铁列车上的物品,即“三品”(易燃易爆危险品、有毒危害品、管制器具)。 “三品”中的第一类是爆炸物品,包括炸药、雷管、烟花爆竹等;第二类是枪支弹药,包括武器、子弹、军用弹药及特种弹等;第三类是管制器具,包括警棍、催泪器、防暴盾牌、防卫器材、捕猎具、弩等。
二、可以限量携带的物品有哪些? 根据相关规定,乘客可限量携带以下物品:
1.气体打火机:不超过2个;
2.安全火柴:不超过2盒;
3.指甲油:不超过30ml;
4.染发剂:不超过30ml;
5.沐浴露或洗发液:不超过1升;
6.方便面及其他速食食品:不超过2公斤;
7.其他初加工新鲜肉类:如烤羊串、烤鸡翅等,每人限带1公斤;
8.酒精饮料、矿泉水、透明胶水:允许适量携带,但不得妨碍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运营。
乘坐深圳地铁时,除了“三品”被禁止随身携带外,香烟、爆竹、雾化器、电动轮椅等有特殊使用的物品也不能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