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基金有境外投资的?
QDII(Qualified Domiciliary Investment)指合格的境内机构投资者。根据《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境内机构”包括下列机构: (一)商业银行; (二)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 (0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从事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 “业务”是指下列各项业务: (一)外汇借款; (二)外汇担保; (三)外汇投资; (四)外汇信托; (五)外汇租赁; (六)其他以外汇为中心的业务。 根据以上定义,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机构才能被称为QDII,也就是说,不是所有的金融机构都能够进行QIID操作。 目前,国内的公募基金还没有机会参与QDIⅡ的交易中。
2017年6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取消有关外汇监管事项申请表的通知》,对28项外汇管理事项进行了改革,其中就包括取消QDII额度审批。这意味着自2006年外汇局开始审批QDII额度以来,这一制度终于结束了历史使命。 虽然国内公募基金无法直接参与QDIⅡ交易,但是可以采用FOF(Fund of Funds)的模式间接参与。 什么是FOF呢?简单说,它就是一个基金中的基金产品,通过配置基金的方式实现资产的有效布局。首先它自己作为一个基金,按照基金交易的流程进行申购赎回,其次它会挑选其他基金进行有效配置,以达到收益最大化的目的。 因为采用了基金的交易方式,所以FOF的管理费用和运作费用都会比较高,一般在6%-8%左右,而且要在运行满5年后才可能解散清算。不过,考虑到目前市场上仍有很多好的基金产品,因此对于资深的基金经理人来说,选择基金进行有效配置仍然可以有不错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