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摇滚何老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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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理解题主的意思,其实是在问“为什么保罗·西蒙能在民谣和摇滚两个风格中皆留名青史”对吧? 这个问题的答案其实也很简单,就是“时机”两个字——对于这两个风格来说,保罗·西蒙刚好在两者兴起的节点上进入了音乐圈并展现了超强的创作能力,从而顺势成为了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歌手、作曲家。

先来说说“民谣”这一头……以保罗·西蒙的成名作《寂静之声》(《The Sound of Silence》)为例,这首歌的创作日期是1964年,而保罗·西蒙真正开始职业歌曲创作的时间也不过是1963年而已。而在同年完成的另外一首同名作品《I Am A Rock》更是直接显示了保罗·西蒙在创作上的天分和对流行音乐的把握——注意歌曲结尾处刻意安排的吉他扫弦。 这是当时保罗·西蒙还没签约唱片公司,所以无法得知他的歌曲正式发行之后的效果。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以《寂静之声》的主题和歌词内容,再加上了那首同名的作品,这个“准民谣”组合一经推出就受到了当时听众的极大欢迎,并在日后不断影响后世听众。

再来看看“摇滚乐”这一边……首先明确一点,保罗·西蒙参加巡演并首次公开演出时,他演唱的歌曲都是传统民谣,比如《绿草如茵》(《Stony Ground》),再比如《古老的英国》(《Old English》)。 但是到了六十年代中期,保罗·西蒙开始尝试创作具有自己特色的歌曲并且把歌曲的歌词由英语翻译成了希伯来语,同时他还开始使用电钢琴代替原先的弦乐进行创作。 以1968年的专辑《保罗·西蒙与加芬克乐队》(《Paul Simon & Garfunkel》)为界,之前的歌曲可以视为保罗·西蒙个人特色形成的前期作品,后面的专辑则全面显示了保罗·西蒙在个人特色确立后的创作才华。 所以纵观保罗·西蒙的作品,无论是早期与加芬克合作的民谣作品,还是后期个人标志性的混合民谣和摇滚的歌曲,基本都可以看出“适时而变”“因势而新的”创新精神在其中发挥作用。而这种能够自如地在两种不同的风格之间切换的实力和底气,恐怕也是使得保罗·西蒙能够在七十年代初期成为全世界最知名的歌手兼作词作曲家的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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