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非法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名称和住所。 根据上述条例,设立有限公司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条件才能成立,否则就是属于无照经营行为,会被受到相应的处罚。其中“有名称”是指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依法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或者登记手续,取得企业名称预批准文件; “有住所”是指申请人应当提交住所证明,作为公司设立登记的必要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除了需要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当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注册资本(实行注册资本实缴制的地区除外)并且一次性足额缴纳完毕。 违反上述条例、法的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