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能是上市企业吗?
1、“汉能是不是一家空壳公司”的问题之前,首先应该明确一下对“空壳公司”的定义是什么;毕竟如果连这个最基本的定义都没有弄清楚的话,那么后面的一切讨论都是无根之木。 所谓“空壳公司(shell company)”,按照《牛津词典》里的解释,特指那些虽然拥有名称和场所但却没有实际业务的公司——这些公司名称和场所让人误以为该公司是一个正在运作的商业实体。
但请注意这里的限定条件:“拥有名称和场所但却没有实际业务的公司”。也就是说,这种“空壳公司”一定同时具备两个要素:有名字和有住所。换言之,如果没有一个足以让公众识别的名字和一个可供联系的住所,当然就不存在“空壳”的问题了。 由此看来,说汉能是一家空壳公司显然是不对的——“汉能”这个名字足够让消费者识别和联系。而说到住所,根据招股说明书,汉能的住所和注册地址均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区港前大道200号6层3单元”,这在理论上来说也算是一个合适的联系地址。所以从“有名称有住所”的角度来看,说汉能是一家空壳公司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2、接着我们再来看看,在明确了“空壳公司”的定义之后,汉能是否属于该定义所涵盖的范畴。 如上表所示,根据中登网的资料显示,目前汉能的实际控制人李河君共直接或间接持有汉能47.83亿股股份,持股占比高达99%以上;而其他股东合计只持有不到1%的股份。
从法律上讲,李河君能够独家控制汉能的决定。从本质上讲,汉能就是由李河君一人控制的主体。 看到这里,也许你会问了:那又怎样呢? 这就要提到另一个概念了——“实质与控制”。这里所说的“实质”并不是指实质上的意思,而是指“其实际上到底是一种怎样的状况”的意思。而从“实际控制+实质”的角度来审视汉能这家企业的话,一个让人震惊的事实就是:汉能这家公司其实就完全是李河君一个人做的事情!
根据招股书显示,目前汉能的业务只有太阳能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两种,且两个业务的运营模式基本一样:先是在风力/太阳能发电场建设完成,取得供电资质后,再通过签订电力购买合同的方式将电力出售给电网企业。而在风能和太阳能发电场的建设过程中,唯一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就是通过风机设备或者光伏组件进行能量的转化,剩下涉及资金筹措、工程建设、经营销售等相关工作几乎全都是李河君一个人在忙活。
更神奇的是,就是这样一家完全由李河君个人掌控的一家公司,却偏偏打着“实现能源战略变革”的旗号,并且成功在A股顺利IPO,成为A股市场上一只“奇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