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质押的目的是什么?
一、什么是股权质押 所谓股权质押,是指以自然人或企业法人(以下统称股东)所拥有的证券账户(即用于证券交易的保证金账户)中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作为抵押,取得一定金额贷款并支付相应费用和利率的行为。 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提到的“股”是广义的概念,它包括了A股、B股、基金及债券甚至可转债在内的所有的上市或场外交易的金融产品。 由于我国现行的金融法律制度还不完善,因此对股权质押的内涵和外延还需要做进一步的研究和规定。
二、股权质押的作用 对债权人来说,办理股权质押,有利于降低风险,提高资金利用率;对债务人来说,既可以及时得到融资,又可以保持对公司控制权的稳定,可谓两全其美。
三、哪些股权可以质押? 有一定的限制条件,不是所有的股权都可以用来质押。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股权不得质押:
1.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3.依法可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股东及其关联方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48条的规定,证券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挪用客户的资产。所以,证券公司对客户的负债属于投资者的资金或者证券,应当归入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和使用。也就是说,在证券公司为债务人时,其质押的标的只能是属于客户的资金或者证券。
四、怎么设立股权质押? 设立股权质押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签订相应的协议。具体包括:
1.协商签订合同。这是设立股权质押最重要的环节之一,需要与银行等债权人积极协商,就质押的有关事项,包括被质押的股权的数量、质量,以及质押的条款等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合同。
2.到工商局办理登记手续。根据法律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手续,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手续时成立。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出质登记后,方可有效。
五、如何保护股权质押权? 对于已经设立的股权质押,为了防止出现新的权属纠纷,影响质押的效果,保证债权的实现,需要对质押的股权办理相关登记或准备相关证明文件,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利。
六、股权质押有哪些限制? (一)股权质押的限额 按照目前我国的司法实践,同一财产最多只能设置两个担保物权,且抵押权和质押权不能同时存在于同一财产上。这意味着,如果债务人在前已设立抵押权,则债权人不能再行设质,反之亦然。当然,这里说的抵押权和质押权是指法定抵押权与质押权,不包括约定抵押权与质押权。
(二)禁止质押的股权类型 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几类股权不得质押:
1.上市公司国有股的质押;
2.上市公司非流通股或其他限售股份的质押;
3.小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股权进行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