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企改革失败了吗?
中国没有真正的国资退出,自然谈不上“国有产权退出”; 中国也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民营化(非民资进入),谈何“市场化的改制”呢? 所以这问题本身就不成立…… 我们讨论的是国资/民企、公有制/私有制——这问题其实已经包含了答案:我们不会走西方的路,我们坚持社会主义! 那么既然选择了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那就必然面临如何实现市场经济这个后边的问题了。(虽然理论上说先有市场然后有政府,但我国是计划经济然后才有市场经济的)
于是我们又回到了计划与市场的问题上来了——这个问题也是政治敏感问题,这里也不多说了。 总之,改革就是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背景下,探索一种合适的制度安排让市场机制发挥作用。这就是改革的逻辑。
至于国有资产是不是应该流失,我认为是不应该。但是,如果企业是亏损的,那么国有资产不流失难道要让老百姓来承担损失吗?(国有企业的利润是要上交国家的,这一点和私企不一样) 所以问题的本质还是能不能找到一种机制让国企也能像民企一样去追逐利益最大化,而不是现在这种情况——既想马儿跑又想马儿不吃草。
我国国企改革取得了哪些重要成果呢?从总体上看,国有经济的总量规模大为扩张,国有经济的质量和竞争力明显加强,国有经济的分布格局得到优化,国有经济的发展活力显著增强。具体地讲,主要取得了六大重要成果。
第一,建立了比较健全的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现代企业制度的“四个”要素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内容——企业法人制度和有限责任制度已比较健全。
第二,基本完成了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战略调整和规范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
第三,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发生革命性变化。国有企业改革牵涉到企业内部产权和政府管理产权的两个问题。企业内部产权制度的改革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规范的股份制公司,政府管理产权制度的改革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在2005年国务院正式颁布实施国务院令第407号《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之后,国务院和31个省级政府,以管资本为主并体现社会管理职能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已全部组建,基本理顺了国资监管关系,并相应地建立和完善了企业重大事项报告、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经营者业绩考核、国有资本预算、“两金”(风险金和绩效金)管理等一系列的制度和办法,为建立和完善国资管理体系奠定了法律制度基础。
第四,剥离了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是制约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影响国有企业“轻装上阵”的障碍因素。这个问题突出表现在企业退休、分流人员的养老、医疗和下岗失业工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服务等方面。经过多年努力,通过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支持,通过国有企业自有资金的支付和企业职工个人承担费用的筹集,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和医疗费全部得到了支付,职工的下岗问题和再就业问题得到了有效的解决。
第五,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国有企业改革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制、股份制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造成企业部分人员分流和下岗。为此,必须尽快建立和完善职工分流安置和社会保障制度。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这方面,主要建立了职工基本养老和社会统筹与企业、个人三方筹资、社会管理的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以及政府财政、企业、个人三方筹资,社会管理和就业中心运作的职工失业保险和再就业服务体系,较好地解决了国有企业改革中职工分流和下岗问题。
第六,使广大职工收入和生活水平大为改善。国有企业改革不仅是国有企业体制机制问题,而且也是职工就业、分配和生活问题。国企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转变旧体制和旧机制,建立新体制和新机制,以便把国有企业搞活,同时把广大职工的就业、分配和生活问题也搞活。所以,国有企业改革的绩效主要应该看国有企业的体制机制是否优化和广大职工的就业、分配和生活是否改善了。从实践上看,通过国有企业改革和转换经营机制,使国有企业和广大职工的劳动生产率和盈利水平都大幅度地提高,使企业经营者的薪资和广大职工的工资收入与生活水平都得到较大地改善。例如,到2007年,中央企业职工人均工资已达3.2万元,是十年前1997年的3.7倍,年增长12.6%;人均住房面积近30平方米,是十年前的2.2倍,年增长5.2%。职工家庭人均耐用消费品已由十年前仅有电冰箱和电视机,增加到拥有电脑、空调、微波炉和数码产品等等。这些都与国有企业改革转换了企业的经营机制和收入分配机制有着直接的和根本性的密切关系。所以,国有企业改革是一项企业与广大职工“双赢”的根本性改革。